株洲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办事服务更新时间:2019-10-17 19:05:42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近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和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禧瑰主持会议,副主任郭兴龙、何沙、李桂香、曾永忠、张国雄出席,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稂水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毅清,县人民法院院长黄玉丰列席。
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张高峰、唐欣荣等同志的人事任免。罗禧瑰向新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拟任职人员作了任前发言,并向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株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株洲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株洲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1月29-31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黄建辉等同志辞去株洲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以及补选株洲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